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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龙湾区第五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1  浏览次数:260
核心提示: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龙湾区专业技术拔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龙湾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0720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第五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以下简称“两类”人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区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管人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评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拔的人数、范围和条件

本轮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15名。选拔工作在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龙湾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均可参加评选,不受学历、职称、身份、行业和职业的限制。“两类”人才以对龙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现实政治表现为主要依据,选拔重点是直接从事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经济管理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领导一般不参加评选。

凡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对象:

1、获得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区级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一项以上技术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完成市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中起到关键技术指导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4、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的管理措施,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综述或著作,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

5、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省优秀论文二等奖、市一等奖以上;或主编出版一部以上专著,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6、在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运动、企业管理、农业等工作中,成效显著,被公认的我区某行业代表人物或学科带头人;

7、在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和群众公认的行业尖子,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

8、专业技能水平高,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做出特殊贡献,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技能人才。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区优秀青年专业人才推荐对象:

1、获得省(部)级、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区级一等奖以上的项目主要完成者;

2、在我区某一行业或学科具有较大影响,被同行专家公认为行业尖子,并在省级有关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优秀论文者;

3、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在主管部门承认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或省级三等、市级二等、区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4、在生产一线专业技能过硬,成绩出色,得到同行和群众公认的行业尖子,并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

以上奖励或荣誉应为200811日以后取得的,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如果系多人合作完成或共同获奖的,推荐选拔对象须是该项目、作品、业务技术等的主要完成者和承担者。

 

三、选拔程序

(一)宣传和推荐(2012142012210日)。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公开推荐。推荐对象需填写《龙湾区第五轮“两类”人才推荐表》(可到龙湾党建网www.lwdj.gov.cn下载),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验证、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初评。各主管部门要根据选拔条件要求,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根据推荐对象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负责地写出考察鉴定和书面意见。主管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龙湾区第五轮“两类”人才推荐表》和有效证明材料上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推荐结束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分别征求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法委、区人口计生局、区安监局等单位意见。

(二)评审。

1、初评(211224)。选拔分工业、农业、教育、医药卫生、文体新闻、工程建筑、综合等7个类别进行。根据推荐情况,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成立工业类评审组、农业类评审组、教育类评审组、医药卫生类评审组、文体新闻类评审组、工程建筑评审组、综合类评审组等7个系统评审组,分系统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采取成果答辩(面试)、打分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初定人选。评审组应由专家、业务骨干或资深工作者711人组成,评审组成员组成要体现权威性。

2、考察(22532)。初定人选确定后,区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分系统对初评对象的政治表现、敬业精神、专业成果、业务水平、社会认同反映、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3、联评(33316)。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区“两类”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各系统通过考察的初定人选进行联评复议,联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按得票多少为序从高票到低票取专业拔尖人才前10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前15名,确定为入选人员。

(三)公示和表彰(2012316日以后)。对经区“两类”人才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入选人员及其重要业绩情况分别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由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集中各方面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委、区政府批准发文公布,进行通报表彰。

四、享受待遇

按照《龙湾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温龙委办发〔2007201号)和《龙湾区人才和智力引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温龙委发〔20119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办法

1、第五轮“两类”人才管理期限为三年(20122014年),实行动态管理。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牵头负责,所在单位直接管理,各有关单位协助管理。

2、实行三年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签订三年工作计划任务书,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区委组织部(人才办)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

3、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的工作变动、职务任免、处分等事宜,要事先征求主管单位的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确保做到逐级评审、逐级把关、逐级负责、保质保量做好选拔工作。二要严格把关。在选拔对象上,应该是自然科学领域多于社会科学领域,特别是要把攻克生产难关、革新发明创造并取得重大经济价值的人才选拔出来。此项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总负责,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归口系统要组织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业务水平高的行业专家成立评审组。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成果进行如实准确地鉴定。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人选推荐工作,并于2012210日前将推荐对象名单和推荐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上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人:陈夏敏,联系电话/传真86966626,电子邮箱lwrcb@126.com

 

附:《龙湾区第五轮“两类”人才推荐表》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

 

主题词人才工作 选拔 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111231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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